【医保服务】淄博市参保人急诊留观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作者:小编
									更新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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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6月20日起,参保人在我院发生的急诊留观(未转住院)的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一、报销范围
参保人在我院发生的急诊留观且未转住院治疗的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二、报销地点及时间
地点:东院区门诊收费处11、13号窗口、西院区门诊收费处1号窗口
时间:工作日期间周一至周五
三、报销说明
1、必须是急诊留观且未转住院治疗的费用才可纳入报销。
2、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患者通过急诊就诊结束且未转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需汇总一次性报销。
4、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患者,报销时应携带医生开具的死亡证明。
四、报销比例
急诊(未转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及限额具体如下:
| 起付线(元) | 支付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
| 职工 | 50 | 50% | 12万元 | |
| 居民 | 一级医院 | 50 | 55% | 20万元 | 
| 二级医院 | 300 | |||
| 三级医院 | 500 | |||
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不设置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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